注意 | 一公司因逃避檢驗被罰
發布日期:2019-09-23 瀏覽次數:1213
“由于對法律法規沒有深入了解,導致了違法違規行為,今后一定會吸取教訓,堅決避免違法違規行為。”不久前,順德某公司因進口設備逃避商品檢驗被罰款12.8萬元人民幣,企業負責人在認識錯誤的同時,也意識到了學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。
2018年初,順德某公司申報進口定型機1臺,HS編碼為8451800003,貨值396000美元,申報為非法檢商品。在查驗過程中,監管部門發現該批貨物涉嫌為成套設備,但未按照“成套設備”申請法定檢驗。
進一步調查發現,該批貨物進口時共15個貨柜,包含進料裝置、烘箱、冷卻裝置、定型裝置、收卷裝置等多個部分,經過組裝能形成1條完整的生產線,能完成完整的定型工藝,符合成套設備的定義。該公司在辦理進口手續時,由于沒有申報法定檢驗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》第十一條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》第四條規定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》第四十六條規定,當事人被處罰款。
進口成套設備是我國進口貨物的重要組成部分,其質量優劣既關系國家重點工程的安危、引進設備企業的發展,也關系到我國環境保護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。近年來,進口成套設備漏報漏檢現象時有發生,導致很多進口成套設備未經檢驗而被企業擅自銷售或使用,存在重大安全隱患。
綜合分析,這一現象發生的主要原因有三點:
一是企業自身意識淡薄。很多企業并不清楚進口成套設備相關法律法規,也未詳細了解進口設備是否需要法定檢驗,也未如實向代理報關或報檢公司提供真實情況。
二是HS編碼歸類偏差。法律意識淡薄的代理報檢機構和企業,為貪圖便利,將《目錄》內法定檢驗商品歸到《目錄》外非法定檢驗商品,同時將應歸入成套設備的生產線經過多次拆分后,多數單臺設備都被歸到《目錄》外非法檢商品。
三是準確歸類難度較大。由于很難明確成套設備具體的進口周期和安裝調試周期信息,對于將成套設備化整為零,分批次進口單臺加工設備或者輔助設備的情況,是否應歸為進口成套設備,存在判斷難度。
業內專家建議,杜絕“進口成套設備逃漏檢”行為,首先要擴大宣傳,把進出口公司、報關公司、貨代公司、報檢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作為重點對象,引導他們提高守法意識。其次,要加強對報檢人員的管理和培訓,使之熟悉和掌握進口商品報檢業務,自覺履行相應義務,防止非主觀故意因素造成的報檢工作失誤。對故意錯報逃避檢驗檢疫的行為,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。第三,海關、外經貿等部門應建立聯系協調制度,及時進行信息交流和業務磋商。第四,要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,營造良好的進出口貿易環境。
